选拔工作在德州市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凡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在我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推荐选拔范围。已获得过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其他市级以上人才工程称号的,不再列入选拔范围(详见附件1:《关于优化整合市、县(市、区)人才工程建立规范科学支持管理体系的实施办法》(德人组办发〔202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