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人才德州网!今天是: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所在位置:首页 > 办事大厅 > 资金申请

德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


符合《德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试行)》条件,在我市工作地没有住房的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引进到我市税源企业或到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2、来我市投资创业的人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人才德州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3-2017 rcdz.cn All rights reserved
鲁 ICP 备 15040394号-1
备案管理系统
技术支持:山东省科学院 山东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