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24 来源:人才德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按照《关于加强全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36号)和《齐鲁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93号)有关要求,加快培育一支技能高超、素质过硬、适应金融业创新发展实际需要的金融骨干专业人才队伍,为我省金融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现就做好2018年齐鲁金融之星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主体及名额分配
省管企业、驻鲁金融机构负责本单位(本系统)人选的推荐,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4名。
各市金融办会同党委组织部、财政局负责本地金融机构(不含省管企业、驻鲁金融机构省本级)人选的推荐。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20人。本市同一单位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2人。为加快提升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核心引领作用,以上三市最多可推荐人选30人。
齐鲁金融之星推荐选拔工作主要面向已在我省金融机构(组织)工作的优秀人才开展。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同一人选只得通过一家推荐主体申报,如出现重复申报问题,该推荐人选资格作废。
二、推荐选拔的政策和依据
齐鲁金融之星推荐选拔的范围为全省各类金融机构(组织)。推荐条件、程序按照《齐鲁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省管企业、驻鲁金融机构、市管金融机构(组织)高管,及以上单位分支机构(权属单位)正职不列入推荐范围。为促进优秀人才引进,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从海外、省外引进的人才在评选中优先考虑。个人和所任职金融机构(组织)在支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齐鲁金融之星推荐工作报告(一式1份,内容必须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公示情况、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齐鲁金融之星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6份);
(3)《齐鲁金融之星申报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 份);
(4)申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主要创新成果以及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式1份,工作单位需审核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人突出业绩、先进技能水平、业内较大影响力的佐证材料(一式1份,如为复印件,工作单位需审核与原件是否一致,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上报材料中的数字、业绩等内容应有证明材料支撑,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其中,(1)(2)(3)项电子版为doc格式,(4)(5)项电子版为PDF格式。相关附件可登录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www.sdjrb.gov.cn)下载。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申报要求。各市、各单位在受理申报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核验,经初步评审形成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省金融办。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寄送时间为准。
省金融办联系电话:0531-86061572、86062583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北门)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邮编:250011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sdjrrc@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填报相关材料。推荐单位要对有关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确保资料填报完整、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省金融办将适时组织抽查。对于申报材料中出现缺项漏项、填报内容前后不一致、证明材料与申报表格填报内容不一致等问题的,取消个人的申报或入选资格,对推荐单位予以批评。性质特别恶劣的,取消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
(二)严格推荐选拔标准和条件。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各推荐单位要健全评审机制,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按照规定要求推荐选拔齐鲁金融之星。在推荐选拔中要统筹考虑不同业态、不同岗位金融人才的不同特点和领域、区域分布,认真遴选推荐。要广泛听取采纳业内专家、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扎实搞好宣传发动工作。齐鲁金融之星是全省金融技能岗位劳动者中的杰出代表,各市、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推荐选拔齐鲁金融之星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和鼓励广大金融技能岗位劳动者争当齐鲁金融之星,在本地区本单位努力营造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抓好各项待遇落实,充分发挥齐鲁金融之星的引领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劳动者立足岗位、干事创业,为促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顺利实施作出贡献。
附件: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