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6 来源:
为全面落实“人才兴德”战略,深入实施“三年十万大学生兴德计划”,根据《德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践补贴实施细则》(德人组办发〔2021〕12号)要求,现面向全市用人单位征集2022年下半年大学生实习实践岗位,公告如下:
一、岗位征集对象
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注册的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
二、实习实践对象
现就读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暂未毕业的在校生。
三、实习实践时间
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每期实习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补贴标准
实习实践结束后,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天6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
五、征集方式
大学生实习实践岗位需求征集工作,通过“德州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dezhou.rcsd.cn)进行申报,步骤如下:
1、注册。用人单位需在德州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单位账号,并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已有单位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平台进行操作。登录后,左上角切换站点为“德州市”,点击进入“大学生实习实践年度计划填报系统”。
2、申报。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填报实习实践岗位需求计划,提交所属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属单位直接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审核。市、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总体情况及现有人员社保缴纳情况,承诺为实习实践大学生提供的食宿、工资、福利待遇等兑现情况,对用人单位实习生招用需求进行审核确定。
六、相关要求
1、各用人单位,应给予实习实践大学生每人每天不低于60元的生活补贴,以单位名义为实习实践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实习期应包含在保险有效期内;提供必要的食宿、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生活保障,为实习实践人员配备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带教人员进行全程指导,并对实习人员进行日常考勤。
2、各用人单位,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在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完成岗位需求申报并提交审核;逾期未申报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2022年下半年度大学生实习实践补贴申报资格,招用的实习实践大学生,不予发放大学生实习实践补贴。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核过程中,将根据市级实习实践补贴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和岗位征集总体情况,重点向符合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工资福利待遇优,实习生留德就业率高的用人单位适当倾斜,于2022年6月底前,依托各级各类媒体网站、人才工作站、引才大使等渠道,公开发布最终确定的优质岗位需求,面向高校院所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向。
联 系 人:辛莹 韩广
咨询电话:0534-7908081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