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德州市大学生实习实践补贴实施细则》(德人组办发〔2021〕12号)有关规定,通过用人单位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17家用人单位的52名实习生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3日—12月19日
通讯地址:德州市天衢新区国防路1001号
监督电话:0534-7908081 0534-7908079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