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29 来源:
为坚定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7〕43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我区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
推荐选拔范围和对象为我区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凡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在我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
坚持好中选优。推荐选拔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推荐。
选拔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答辩、专家评审、公示考察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