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29 来源: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小翟庄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了人才发展环境,发挥小翟庄人才公寓在推进我区“双招双引”工作方面的良好作用。
《小翟庄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在符合《德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试行)》《德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放宽了我区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人才申报条件,为我区教育、卫生事业提供智力支撑。